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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丙烯酰胺自來水處理

發布日期:2020-06-20 16:32:04

我們(men) 說的飲用水並不是瓶裝水或桶裝水,而是生活中都要用到的自來水。那麽(me) 這類的飲用水處理需要用聚丙烯酰胺嗎?

  我們(men) 說的飲用水並不是瓶裝水或桶裝水,而是生活中都要用到的自來水。那麽(me) 這類的飲用水處理需要用聚丙烯酰胺嗎?答案是肯定的。生活飲用水的淨化處理會(hui) 用到聚丙烯酰胺,聚丙烯酰胺在某公司供水生產(chan) 已經使用多年,對提高絮凝效果、節約礬耗、去除藻類、降低致突變性、應付突發水質的事故、提高水質等方麵取得明顯的效果。
  提高絮凝效果,克服枯水期時的絮體(ti) 上浮,節約礬耗,降低淨水成本。低溫低濁,相對水中渾濁度的成分中,有機物占的比例會(hui) 更大,單投加聚合鋁和硫酸鋁,形成的絮凝體(ti) 結構輕飄、鬆散,難以沉澱。投加的聚丙烯酰胺0.025--0.05mg/L助凝後,由於(yu) 其優(you) 良的架橋能力和巨大的吸附表麵積,使反應而生成的絮凝體(ti) 體(ti) 積增大,比重增加,沉降速度加快,沉澱池的沉澱能力迅速提高,出水的濁度大為(wei) 降低。
  投加聚丙烯酰胺助凝後,5分鍾後出水的剩餘(yu) 濁度僅(jin) 為(wei) 20NTU以下,同等時間內(nei) 比無投加助凝劑的水樣出水剩餘(yu) 濁度除低20——30NTU。無投加助凝劑的水樣由於(yu) 原水有機物汙染嚴(yan) 重,絮體(ti) 輕浮,最終的濁度無法降低,將其放置1小時其剩餘(yu) 濁工也無明顯減少。投加聚丙烯酰絮凝劑助凝提高了絮凝效果,能夠節約礬耗約25%,產(chan) 水量不升約5-10%,成約本節約24%。 提高水質,去除色度,去除有機物,去除藻類,降低致突變性。
  當濁度降低至0.5度時,水中的有機物可去除80%,所以投加聚丙烯酰胺助凝能有效地去除有機汙染,提高飲用水水質。色度去除率提高到10%以上,除水有機物下降46%以上,藻類去除率上升16——26%。沉澱池的出水致突變性下降,由強陽性變為(wei) 陽性,證明了出水濁度的降低,去除了相當一部分的有機物,因此改善出水的致突變性。
  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丙烯酰胺工業(ye) 產(chan) 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,一般為(wei) 0.5%---0.05%。應用於(yu) 水的一般淨化處理時,丙烯酰胺含量0.2%以下,用於(yu) 直接飲用水處理時,需在0.05%以下。國際健康衛生組織1985年出生的聚丙烯酰胺標準指出:PAM中殘留AM量控製在0.05%以下並控製用量時,處理後水中的含量將低於(yu) 0.25ug/L符合大多數國家的飲用水標準。目前歐美主要國家一般規定,飲用水處理及食品用PAM中殘留AM含量在0.05%以下控製PAM用量。
  某些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情況就複雜得多,這是因為(wei) 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引入的氨基類等基團,其毒性往往數十至數百倍地高於(yu) 陰離子型和非離子型,他們(men) 的慢性毒性正進一步研究中。對應用於(yu) 飲用水處理的絮凝聚,在《給水排水標準規範實施手冊(ce) 》水處理標準中,明確規定聚丙烯酰胺使用的非經常使用下>0.1mg/L,在經常使用下<0.1mg/L。在水處理工藝助凝應用中選購食品級質優(you) 、低殘值的聚丙烯酰胺產(chan) 品,則可保證飲用水的衛生安全。
  我國應用聚丙烯酰胺類有機產(chan) 品作水處理劑,將會(hui) 隨水質性缺水的範圍擴大、國民對飲用水要求的提高而逐步擴大。如某供水公司97年與(yu) 99年相比,用量已增約8倍,使用水廠從(cong) 一家增加至6家。使用範圍有混凝、助凝、助濾。據介紹,在過濾前投加聚丙酰胺0.015到0.05mg/L可增濾周,提高產(chan) 生能力10-到16%,但在增加濾周時,水頭損失亦同時增加,反衝(chong) 時間和強度亦要相應增加,但相比之下,投加聚丙烯酰胺助濾在經濟是合算的,投加聚丙烯酰胺助濾,可防止藻類穿透濾池,在突發事故處理時,可確保濾後水水質,國內(nei) 已有供水水廠應用其助濾工藝,收到良好的效果。聚丙烯酰胺類有機產(chan) 品在水處理工藝的使用中,其強化絮凝、提高濾池過濾能力、提高水質,增加水量、節約成本的優(you) 勢被越來越多的供水企業(ye) 所樂(le) 意接受,聚丙烯酰胺在飲用水處理領域的應用正在不斷被研究開發,其前景是樂(le) 觀的。
  聚丙烯酰胺本身基本無毒,因為(wei) 它在進入人體(ti) 後,絕大部分在短期內(nei) 排出體(ti) 外,很少被消化道吸收入。多數商品也不刺激皮膚,隻有某些水解體(ti) 可能有殘餘(yu) 堿,當反複、長期接觸時會(hui) 有刺激性。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為(wei) ,PAM及其水解體(ti) 是低毒或無毒的。PAM的毒性來自殘留的丙烯酰胺單體(ti) 和生產(chan) 過程 夾帶的有毒金屬。丙烯酰胺為(wei) 神經性致毒劑,對神經係統有損傷(shang) 作用,中毒後表性出肌體(ti) 無力,運動失調等症狀。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丙烯酰胺工業(ye) 產(chan) 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,一般為(wei) 0.5%---0.05%。應用於(yu) 水的一般淨化處理時,丙烯酰胺含量0.2%以下,用於(yu) 直接飲用水處理時,需在0.05%以下。國際健康衛生組織1985年出生的聚丙烯酰胺標準指出:PAM中殘留AM量控製在0.05%以下並控製用量時,處理後水中的含量將低於(yu) 0.25ug/L,符合大多數國家的飲用水標準。
  目前歐美主要國家一般規定,飲用水處理及食品用PAM中殘留AM含量在0.05%以下,並控製PAM用量。影響產(chan) 品本身使用效果的原因有很多,都是細節問題,像聚丙烯酰胺的溶解濃度、溶解時間的長短、溶解設備的轉速、溶解用水的水質以及溶解好的聚丙烯酰胺溶液的儲(chu) 存時間等等,每一個(ge) 細節都可能會(hui) 影響聚丙烯酰胺的實際使用效果。 做為(wei) 終端客戶的話還好,大多數對這一塊都不是太了解,都是供應商幫其選型並調試好,一般不存在什麽(me) 使用上的問題,除非水質發生變化,產(chan) 品的絮凝效果不理想,這時候會(hui) 讓供應商重新選型調試。讓產(chan) 品的性能發揮到合適的同時,也幫助終端客戶降低其使用成本,這就要求供應商應具備一定的專(zhuan) 業(ye) 知識,要給汙水處理站現場的工作人員交待清楚。